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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1-2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作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选举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综合素
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也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选举陈若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2018 年度预计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发
生,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
易原则,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作出的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饶育蕾_____________




    金湘亮_____________




    刘爱明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