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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9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8-086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11月28
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参加现场
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2月14日下午15:
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2
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
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


                                    1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收购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 2018 年 11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收购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
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3、登记时间:2018年12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然、叶展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编:410131
    电子邮箱:ir@goke.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8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7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3:00,结束时
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收购深圳华电通讯有限公司
1.00                                            √
                    的议案》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
附件 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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