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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19-02-19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07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
事会审核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并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0 日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告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1 日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发布了《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公示的公告》,对公司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31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
控股子公司、指定参股子公司或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控
股子公司、指定参股子公司或分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公示期满,公司
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列入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1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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