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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科微: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8-30  

						证券代码:300672             证券简称:国科微         公告编号:2019-055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9月20
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50(参加现场会
议的股东请于会前 15 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9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0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20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下午15:00至2019年9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
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1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9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 2019 年 8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
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
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9年9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异地股

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9号湖南国科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然、叶展

    电话:0731-88218891
    传真:0731-88596393
    邮编:410131
    电子邮箱:ir@goke.com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
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
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请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9 日




                                     3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72”,投票简称为“国科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有),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 年 9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19 日下午 15:00,结束时

间为 2019 年 9 月 20 日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注: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

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

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5
附件 3: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业
  股东姓名或名称
                                        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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