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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9-11-04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的数量为 236,089,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0209%;本次实际可流通
的股份数量为 236,089,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020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宇信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1615 号)核
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523 号)同意,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10,000 股,
并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
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 360,000,000 股增至 400,010,000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 360,000,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0.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9,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19 名,具体名单详见后文。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各项承诺的内容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内容一致,承诺内容为股份限

售承诺、减持意向事宜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1、股份限售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9 位公司股东承诺如下: “自宇信科技股票上市
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宇信科技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宇信科技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因宇信科技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持有宇信科

技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2、减持意向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9 位公司股东中,远创基因投资有限公司(CSOF
Genetic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简称“远创基因”)、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茗峰开发”)、尚远有限公司
(Superior Beyond Limited)(以下简称“尚远有限”)、杭州海富恒歆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富恒歆”)、珠海爱康佳华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爱康佳华”)承诺:“1、拟长期持有宇信科技股票;2、所持

宇信科技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股票
发行价(如期间宇信科技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 100%;在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
于宇信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宇信科技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
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3、减持宇信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减持宇信科技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9 位公司股东中,华侨星城(上海)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1、拟长期持有宇信科技股票;2、在承诺锁定
期满后一年内减持宇信科技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股票发行价(如
期间宇信科技发生股份分拆、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息、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则减持价格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 100%;在承诺锁定期满之日起的一年后至承诺锁定
期满之日起两年的期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宇信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
配股等情况导致宇信科技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
整),减持宇信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所持宇信科技总股份数量的 100%;3、减
持宇信科技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减持宇
信科技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和其他承诺。

       (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
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11 月 7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36,089,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0209%;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236,089,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9.020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19 名。

       (四)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
序号              股东全称
                                       份总数         数量       市流通数量
     远创基因投资有限公司(CSOF
1                                       34,990,200    34,990,200    34,990,200
       Genetic Investment Limited)

     茗峰开发有限公司(Port Wing
2                                       27,877,320    27,877,320    27,877,320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尚远有限公司(Superior Beyond
3                                       22,021,920    22,021,920    22,021,920
               Limited)
     杭州海富恒歆股权投资合伙企
4                                       21,733,920    21,733,920    21,733,920
           业(有限合伙)
     珠海爱康佳华资产管理合伙企
5                                       19,872,000    19,872,000    19,872,000
           业(有限合伙)
     华侨星城(上海)股权投资基金
6                                       18,473,760    18,473,760    18,473,7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巨富中国投资有限公司(Huge
7      Fortune China Investment         16,949,880    16,949,880    16,949,880
               Limited)

     光控基因投资有限公司(CEL
8                                       16,908,840    16,908,840    16,908,840
     Genetic Investment Limited)

     珠海宇琴广源信息咨询合伙企
9                                        8,726,040     8,726,040     8,726,04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通诚信息咨询合伙企
10                                       8,318,520     8,318,520     8,318,52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广利信息咨询合伙企
11                                       8,196,480     8,196,480     8,196,480
             业(有限合伙)
       Fidelity Information Services
12                                       5,654,160     5,654,160     5,654,160
        International Holdings, Inc.
     珠海宇琴金智信息咨询合伙企
13                                       4,986,000     4,986,000     4,986,00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华创信息咨询合伙企
14                                       4,978,800     4,978,800     4,978,80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高科信息咨询合伙企
15                                       4,403,880     4,403,880     4,403,88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优迪信息咨询合伙企
16                                       4,162,680     4,162,680     4,162,68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鸿信信息咨询合伙企
17                                       2,696,760     2,696,760     2,696,760
             业(有限合伙)
     珠海宇琴鸿程信息咨询合伙企
18                                       2,696,400     2,696,400     2,696,400
             业(有限合伙)
19       杭州班克控股有限公司            2,441,880     2,441,880     2,441,880

              合计                     236,089,440   236,089,440   236,089,44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19 家股东所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
 冻结情况。

        公司董事会承诺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其减持行为应
 严格遵从《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360,000,300            90.00     - 236,089,440   123,910,860        30.98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00           0.00                -           30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60,000,000            90.00     - 236,089,440   123,910,560        30.98
二、无限售条件流
                       40,009,700         10.00     +236,089,440    276,099,140        69.02
通股
三、总股本         400,010,000           100.00                -    400,01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宇信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

 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的
 行为。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宇信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
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