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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2-0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等相关规定,对建科院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7]1028 号”《 关于核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200,122.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6,802,500.00 元, 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7,397,622.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如下项目:

                                      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核准情况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区级应                                     深 龙 岗 发 改 备 案
   1                                   10,446.80              8.96
          用服务实验基地项目                                         [2015]0148
          上海钢琴厂低碳化升级改
   2                                    6,032.00          6,032.00   杨发改备[2015]52 号
          造及运营( DOT)项目

                                              1
          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系统                             深 福 田 发 改 备 案
   3                                4,698.80      4,698.80
          建设项目                                           [2015]0077 号
                 合计              21,177.60     10,739.76

       2、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2017 年 8 月 2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17 年 7
月 19 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深
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 10675 号)。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
议案,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置换金额
                                             项目金额
           上海钢琴 厂低碳化 升级
   1                                           43,231,217.67       43,231,217.67
           改造及运营( DOT)项目
           线上运营 平台及乐 活系
   2                                            4,873,591.15        4,873,591.15
           统建设项目
           低碳建筑 研究及社 区级
   3                                               89,622.00            89,622.00
           应用服务实验基地项目
                  合计                         48,194,430.82       48,194,430.82
       3、募集资金余额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4,777,347.14 元人民
币(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
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
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2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
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四)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1)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最终审定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2)授权总经理办公会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
效。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七)决策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意见:(1)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

                                    3
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
款。(2)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
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建科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在到期后将募集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

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建科院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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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陈   靖                   康翰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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