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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硕贤)2018-04-23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吴硕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7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7 年度履职情况向
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共
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7 次、委托他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
议 3 次,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
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
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
            2017 年度,本人共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在股东大会
       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的
       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披露日期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1     2017年8月28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同意

                       次定期会议         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7年10月2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同意

                       次临时会议         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
       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1、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提高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行业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2017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2017 年
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arshxwu@scut.edu.cn
    以上是本人在 2017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衷心
希望公司能一如既往的稳健经营、规范运行,不断增强盈利
能力,使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2018 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
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相关对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
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
优化,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



             独立董事吴硕贤(签名):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