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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18-04-23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审计报
告》,2017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558,672.52 元。按照《公司章程》提取 10%
的法定盈余公积 2,255,867.25 元后,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113,265,704.5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
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17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4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6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9,533,335.50
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 30.04%。剩余未
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18-032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
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与公司业绩相
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董事
会提出的 2017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