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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9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18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列席了 2018 年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并认为:董事会
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经营班子勤勉尽责,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发现
违规操作行为。
    本年度未发现董事、高管在履行职责或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在 2018 年里,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各次会议情况
及决议内容如下:
    1.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召开,应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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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因监事会主席一职暂缺,本次会议
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监事余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吴曦东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和
《关于提名蔡素娟女士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并同时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7)。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31 日召开,应出席
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余庆监事、吴曦东监事因公务原因
请假,本人签署了《监事授权委托书》,均委托蓝虹监事出席会议
并代为表决。因监事会主席一职暂缺,本次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
举蔡素娟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蔡素娟女士为第二
届监事会主席。并同时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8-014)。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7 日召开,应出席
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吴曦东监事因公务原因请假,本人
签署了《监事授权委托书》,委托余庆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并
同时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4.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召开,应出席
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余庆监事因公务原因请假,本人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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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了《监事授权委托书》,委托蔡素娟监事代为表决)。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公司 2017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全面
风险管理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7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2017 年度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共 12 项议案。并同时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发布了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5.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08 月 28 日召开,应出
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4 名(蓝虹监事签署了《监事授权委托
书》,委托蔡素娟监事代为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 3 项议
案。并同时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1)。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应出
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和《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共 2 项议案。并同时于
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了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
    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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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共 2 项议案。并同时于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
了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91)。

   三、对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列席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各种会
议,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
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种会计报表,财务收支
合法,会计信息以及报表可靠、真实、准确,未发现异常现象。监
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表已公允地反映了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财务会计工作,
继续加强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了公司上市后信息披露相
关工作的合规性。
    2.关于关联交易
   2018 年度公司与各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生产经营的需要,
交易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对关联交易进行决策的过程中,诚实
信用、勤勉尽责。经理层对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决议能有效落
实执行。关联交易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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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融资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
资产置换事项,也无其它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的情况。
    (2)2018 年,公司对新设的深圳市建信筑和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比例 60%)投入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 经营
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电子科技、物联网等。
    (3)2018 年,公司与各银行金融机构新借贷款 2.1 亿元、
偿还到期贷款 1.5 亿元,本年度银行借款净增加 6,000 万元,年
末短期借款余额人民币 13,000 万元。公司各次借款、还款程序合
规,审批手续齐全。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损害股东利
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
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5.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
况和管理需要,建立健全了完整、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可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保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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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安全。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违反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比较准确、
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公司重大事项情况
    (1)“建科院未来大厦”(原“中美低碳建筑与社区创新实验
中心”)项目工作稳步推进。未来中心项目是我司十三五期间的重
要战略项目,也是我司募投项目。可研报告规范审批事项,以及施
工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导致的工程增量、工期延后等变化,引起总投
资额变化的应对措施和规范审批已提请经营班子重点关注并要求
落实工作措施。
    (2)雄安战略稳步推进。一是创新研究支撑了雄安的规划;
二是创新研究了未来绿色社区模型;三是通过低成本改造在小尺度
和小空间中实现了“绿色设计+复合功能+文化活动”,为城市提供
了有温度的空间载体。
    (3)2018 年,公司 EPC 等新业务持续发展,在手四个 EPC 项
目、三个代建项目及一个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顺利开展,均无质量
及安全事故发生。
    (4)持续完善“乐活工社”平台,逐步探索基于信息流的价
值评价体系,整合乐活信息化数据平台。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各项重点业务项目运作正常;
各项改革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并且稳妥有效;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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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经营管理较为规范,整体运营良好。
    本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
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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