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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2-12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该关
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并且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1、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
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2、公司本次拟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事项是因公司正常经营
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董事利用职务便利为自
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及上市公司向董事利益倾斜的情
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与相关资产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徐爱民、蒋昌建、谢宏、吴育辉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