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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大基因:关于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18-05-10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
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8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见本公告“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9 日与马
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应龙”)在深圳市签署了《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共同促进基因科技在肛肠健康产业的发
展、服务中国民生健康,协议双方决定按照“优势互补、培养人才、全面合作、
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陈平

    4、注册资本:43,105.3891 万元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南湖周家湾 100 号

    6、主营业务:药品制造、医药零售及批发和医院诊疗服务

    7、公司简介: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993)于 2004 年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业,以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为核心定位,
深化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根据“目标客户一元化、服务功能多元化”的发展思路,
向肛肠诊疗产业延伸产业链,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并围绕大健康领域积极寻求
发展机会,形成了药品经营、诊疗技术、医疗服务的全产业链,打造肛肠健康方
案提供商,构建商业生态链。

    8、主要财务指标

    协议对方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3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793,076,401.81     2,753,954,807.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259,510,416.95     2,192,172,943.96

              项目                   2018 年 1-3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496,484,936.06     1,750,592,39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313,142.50       320,051,428.15

注:2018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9、协议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马应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
应的决策和审议程序。

    (四)签订协议需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无须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名称

    甲方: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背景

    公司为全球领先的基因组学研发机构,致力于将前沿的基因领域科研成果及
生物技术应用于民生健康等相关领域,推动基因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马应龙以肛
肠及下消化道领域为核心定位,形成了药品经营、诊疗技术、医疗服务的全产业
链,致力于打造肛肠健康方案提供商,构建商业生态链。

    为共同促进基因科技在肛肠健康产业的发展、服务中国民生健康,本协议双
方决定按照“优势互补、培养人才、全面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托各自资
源和技术优势,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

    (三)合作内容

    1、肠道菌群研究和应用。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后,将以基因组学为载体,深
度开展肠道菌群在肛肠及下消化道领域的保健、疾病筛查、疾病诊疗以及康复护
理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转化,包括但不限于粪菌移植、肠道 SPA、“中成药
+肠道菌群”等领域。

    2、肛肠及下消化道疾病诊疗。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后,将以基因测序为载体,
深度开展肛肠及下消化道疾病诊疗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转化,包括但不限于结
直肠癌、炎性肠病、肠易激综合征等疾病的早期筛查、诊断。

    3、构建中国人肛肠疾病的 meta 宏基因组数据、临床表型数据和肠道调理过
程中肠道菌群 meta 宏基因组动态数据库。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后,整合双方资源,
通过 meta 基因组学大数据研究,并结合临床表型数据,共同构建中国人肛肠 meta
数据库。

    (四)其他事宜

    1、本协议仅为甲乙双方进行业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对于协议双方不具约

束力和强制执行力,合作项目具体事宜均以另行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届时

另行签署的该等法律文件与本协议约定有不一致之处的,以该等法律文件约定为

准。

    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 3 年。有效期届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应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协商另

行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内,若一方需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

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变更或终止,未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协

议仍然有效。

       三、协议签署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作为全球领先的基因组学研发机构,致力于将前沿的基因领域科研成果
及生物技术应用于民生健康等相关领域,推动基因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马应龙专
注构建肛肠健康产业生态链,双方达成战略合作可在各自业务领域实现资源共享
与优势互补,共同推动基因组学在肛肠健康领域的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基因科
技在肛肠健康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拓展基因科技造福人类的业务领域,更好地服
务民生健康。

    (二)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对公
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
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合作的协议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仅为双方基于开展战略合作而签署的原则性、意向性协议,对
于协议双方不具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项目尚未实际开展,尚待进行可行性分析
论证和配备相应人员,具体合作事项和方式以公司与相关主体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后续的实施内容尚未明确,未来项目是
否能够如期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存在和发生其他不可预
见或无法预期的履行风险。对于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协议对方               截至目前进展情况

                                       协议双方已成立合资公司,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康美药业
2017 年 10 《战略合                    《关于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
                         股份有限
月 31 日   作协议》                    合作协议进展暨对外投资参股设立合资公
                         公司
                                       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目
                                       前合资公司正常运营。

     (四)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不存在即将解除限售情形。
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情形具体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                              可上市交易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日期

       深圳前海华
       大基因投资                                                2018 年 7 月
 1                        66,915,154         16.72%    限售股
       企业(有限合                                              14 日
       伙)

       深圳和玉高
       林股权投资                                                2018 年 7 月
 2                        35,849,588          8.96%    限售股
       合伙企业(有                                              14 日
       限合伙)
    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上述持股 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
份的告知函。

    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与深圳和玉高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之“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上述
股东后续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应严格遵守承诺,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