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17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49 号)文核准,中科院成都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信息”)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5 元,共募集资金合计 196,25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8,7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57,550,000.00 元(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验证并出具 XYZH/2017CDA10397 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发生募集资金支出 0 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 157,550,000.00 元,募集 资金实际存款余额为 157,709,864.77 元,包括定期存款余额 135,000,000.00 元,活期存 款余额 22,709,864.77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存款余额的差异 159,864.77 元为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17 年依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中 1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 7 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人民南路支行(以下称“浙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 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 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浙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活期 6,620,000.00 60,962.56 6,680,962.56 6510000610120100007327 定期 30,000,000.00 - 30,000,000.00 活期 5,900,000.00 34,810.81 5,934,810.81 浙商银行 6510000610120100007458 股份有限 定期 35,000,000.00 - 35,000,000.00 公司成都 活期 4,670,000.00 23,949.18 4,693,949.18 人民南路 支行 6510000610120100007589 定期 20,000,000.00 - 20,000,000.00 活期 5,360,000.00 40,142.22 5,400,142.22 6510000610120100007620 定期 50,000,000.00 - 50,000,000.00 合计 —— —— 157,550,000.00 159,864.77 157,709,864.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本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说明 2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本专项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本公司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