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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朗新科技: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8-12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086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届次: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7 日(星期二)15:00 时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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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8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的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

大厦 1801 室)。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发起人名称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会议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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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发起人名称变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

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
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本次会议。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
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出席人员应携
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本次会议。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
代大厦 1801 室证券投资部,邮编:100101(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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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悦

    联系电话: 010-82430888

    传真: 010-82430999

    通讯地址: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北辰时代大厦 1801

室)

    2、会议费用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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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682”,投票简称为“朗新投
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 票 时 间 : 2019 年 8 月 27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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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陆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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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了公司有
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
  1.00                                              √
                      案》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发起人名
  2.00                                              √
                 称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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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3.00                                            √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注:
    1、委托人为单位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
    2、授权范围应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
权票进行指示。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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