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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特生物: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9-1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
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海特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165]号)核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
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838,760 股,发行价
格为每股 32.94 元,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 851,128,754.4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53,652,900 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797,475,854.40 元,上述资金已
于 2017 年 8 月 2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7)010097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1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
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
授权额度的范围内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可
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授权额度:人
民币 5 亿元;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
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
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六、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长爱、陈勇、青松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为适当增加
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授权额度(授权额度:人民
币 5 亿元)的范围内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认真核查
了公司的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资料,
针对海特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海特生物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相关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
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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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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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于冬梅             肖江波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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