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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6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已于
2019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各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
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实施细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
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经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
股票资格和各项条件,本次发行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3、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
行对公司的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该
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此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利
益。
       4、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
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

性,发行对象的选择,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
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
       5、经审阅《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
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编制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内容属实、完整,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
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7、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主体就上述措施作出了相关承诺。上述相关
措施及承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的利
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发行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关于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经审阅研究,我们认为:

    公司制订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
东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进一
步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是公司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
公司制定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
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需如            BAI JIE(白杰)         程文龙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