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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石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0-01-20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

                                披露公告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副总经理陈曲,副总经理朱光福及监
事刘长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副总经理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及
监事刘长华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035,6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4109%)。

    公司董事会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钰先生,副总经理
陈曲先生,副总经理朱光福先生及监事刘长华先生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
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                拟计划减持   拟计划减持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股东任职情况      日持股总数                持有公司股   数量占总股
                                             本比例
                              量(股)                  份数量(股) 本的比例
  陈曲         副总经理        1,528,576    0.6065%       382,144       0.1516%

 朱光福        副总经理        1,391,030    0.5519%       347,757       0.1380%
           董事、副总经
  陈钰                         1,118,003    0.4436%       271,501       0.1077%
           理、董事会秘书
 刘长华           监事          136,858     0.0543%        34,215       0.0136%

           合计                4,174,467    1.6562%       1,035,617     0.410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 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包括减持人员所持股份在持股期间因
   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新增的部分)。
3.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陈曲、朱光福、陈钰和刘长华本次拟减
   持合计不超过 1,035,61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109%。(若计划

   减持期间内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
   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6 个月
   内。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中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
   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    减持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关于发行
人上市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武(原高管,未参与
本次减持计划)、陈曲、朱光福、陈钰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

起两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上述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解除前述流通限制后,如果届
时其及其近亲属仍当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其所持股份继
续遵守本条承诺。”
       本次拟减持股份已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1 月 6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截至本公告日,参与本次减持计划的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
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各项承诺,未发生减持的情况、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

   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