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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德生物: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蔡宁)2018-07-10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宁,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
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
规定。
     是 □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
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
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
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
(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
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
相关规定。
     是 □ 否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
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任职。
     是 □ 否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
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
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
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
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
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
     是 □ 否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
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
5 家。
     是 □ 否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
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
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
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
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     15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
托他人)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
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
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
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蔡宁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
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
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
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
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
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
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签署)
    日 期:201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