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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意信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7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3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15:30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2 号高德置地 H
 座 16 楼 1603-1605 单元公司 1 号会议室
     (六)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5
 日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七)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二)
     (八)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3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64,316,72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145,121,000股的44.32%。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数64,316,729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145,121,000股的44.3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数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145,121,000
股的 0.00%。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刘清丽律师、黄友川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4,316,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刘清丽、黄友川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87   证券简称:赛意信息   公告编号:2018-083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