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创业黑马: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敬)2018-04-24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
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
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充分
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17 年度,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 7 次,本人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2017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出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一)2017 年 2 月 21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对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
构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2017 年 7 月 24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批
准报出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表发表独立意见。
    (三)2017 年 9 月 1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增加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2017 年 11 月 23 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着重了解公
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
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
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度履行了
如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17 年度共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6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制定创业黑马(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务报表的议案》;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财务
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17 年度共组织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指导准则的议案》。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2017 年度共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份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
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
时,本人自觉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规,以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
力。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出席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持续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我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
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
   特此报告。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敬


                                                   _________________




                                                        2018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