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7-11-14
股票代码:300691 股票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0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
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审查,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和“高端光电镜头产品智能制造基地扩建项目”
实施地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
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同意本次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 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刘麟放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 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江绍基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
会第 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王晋疆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