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电: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7-11-30
证券代码: 300691 证券简称: 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7-02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
5.会议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2017 年 12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包括如下子议案:
5.01 选举龚俊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 选举邱盛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 选举肖明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 选举王志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 选举沙重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6 选举李文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包括如下子议案:
6.01 选举刘麟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 选举江绍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 选举王晋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7.01 选举李建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 选举全丽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22 日和 2017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 均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5、议案 6、议案 7 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 均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
本公司独立董事江绍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 2017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山联合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表一)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1.00 √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3.00 √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
累积投票
提案 5、6、7 为等额选举
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5.00 应选人数 6 人
名的议案》
5.01 选举龚俊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邱盛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肖明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4 选举王志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5 选举沙重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6 选举李文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6.00 应选人数 3 人
的议案》
6.01 选举刘麟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2 选举江绍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3 选举王晋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0 应选人数 2 人
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李建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7.02 选举全丽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证
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
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信函或传真须在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方为有效,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
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2843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瞿宗金
电话号码:0760-86130901
传真号码:0760-86138111
电子邮箱:service@union-optech.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本次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签署日: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0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
累积投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票提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 应选人数 6 人
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5.01 选举龚俊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2 选举邱盛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3 选举肖明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4 选举王志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5 选举沙重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06 选举李文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6.00 应选人数 3 人
选人提名的议案》
6.01 选举刘麟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2 选举江绍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3 选举王晋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7.00 应选人数 2 人
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7.01 选举李建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7.02 选举全丽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1、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股东累积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票数,否则视为
弃权。
2、以上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表决的,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说明
做出投票指示。
3、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二: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 人 股 东 身 份 证 号码/法 人
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委托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7:00 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方式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 2017 年 12 月 15 日 14:30-15:00 之间到达
会议召开的会议室提交股东登记表原件。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91
2.投票简称:联合投票
3.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
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1 票 ×1 票
对候选人 B 投×2 票 ×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6,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
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