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3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12 月 15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4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中山联合光电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邱盛平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4,636,54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3.8650%。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51,868,85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0.6299%。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767,69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2352%。 (四)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3,465,090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5.73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 代表股份 10,69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50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67,6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352%。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4,04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54%;反对 2,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2,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4,04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54%;反对 2,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2,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4,04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54%;反对 2,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2,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4,04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54%;反对 2,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6%;弃权 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2,5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 数以上通过。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龚俊强先生、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王 志伟先生、沙重九先生、李文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5.01 选举龚俊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龚俊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2 选举邱盛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邱盛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3 选举肖明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肖明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4 选举王志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志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5 选举沙重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沙重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6 选举李文飚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6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文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麟放先生、江绍基先生、王晋疆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6.01 选举刘麟放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刘麟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6.02 选举江绍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3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江绍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6.03 选举王晋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王晋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建华先生、全丽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7.01 选举李建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2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2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建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7.02 选举全丽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 54,632,44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925%。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460,990 票,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96%。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丽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唐都远、陈本荣律师见证,并出具 了《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