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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7  

						    证券代码: 300691         证券简称: 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18-00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18 年 4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在中
山市火炬开发区益围路 10 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的监事人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潘华女士主持。
    3.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 2017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1,986,036.28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8,256,908.57 元后,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1,782,377.15 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总股本 87,543,5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 26,263,050 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以 87,543,5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52,526,100 股,转
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40,069,600 股。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若在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
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
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需求,切实开展了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公司已建立
起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能够有效覆盖公司的各项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能够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 合理控制经营风险。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
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1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