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28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
慎、认真的监督和审议,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刘麟放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江绍基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王晋疆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