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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合光电: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300691            证券简称:联合光电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内,且每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额度内滚
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每笔产品购买金额和期限将根据闲置资金情况具体确定。具
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收益。
    2、理财使用金额
    总额人民币 2 亿元(含)内,且每笔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理财方式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
司购买理财产品将选择与公司有良好业务关系的优质银行,且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需满足
保证本金安全、低风险、收益相对较高、具有较高流动性的要求,理财产品主要投向为我
国银行间、金融系统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同业存款、信用
拆借、债券、金融债、票据、同业理财等保本稳健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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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理财授权期限
    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所选择的理财产品,投资方向均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品种,公司对委
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
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闲置资金的使用
效率。
    五、风险控制
    公司已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权限、审核流程、日常监控与核查、
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规与规则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委
托理财管理办法》,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与权限,加强风险管控,可以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
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
行为。
    七、保荐机构关于委托理财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查阅了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涉及的董事会决
议、独立董事意见、《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联合光
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资金安全能够
得到保障。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
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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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安信证券对本次联合光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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