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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7-011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7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

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

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

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

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1 号)核准,公司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股票的形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78 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23,416.26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06.83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7]4822 号《安徽中环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    募集资金投入        实施主体
        桐城市南部新区污水处
                                                             桐城市中环水务有限
 1      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    9,559.30     5,500.00
                                                             公司
        程 PPP 项目
        桐城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桐城市清源水务有限
 2                              10,064.83     9,106.83
        二期工程项目                                      公司
        夏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夏津县中环水务有限
 3                              6,390.96      4,000.00
        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公司
        宁阳县污水处理厂再生
                                                          宁阳宜源中水回用有
 4      水利用/中水回用工程项   10,457.24     1,400.00
                                                          限公司
        目
 5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000.00      -
 6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
            合计                45,472.33     20,006.8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

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

定存款等。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

等。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

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保障对现金管理的有效性,严控风险,公司有关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业务

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

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明细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

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

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

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9 月 7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

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上述资金额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

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

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

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短期(投

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的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