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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1-10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中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与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的议案》, 认为此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未
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同意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景彬:


                     马迎三:


                  李     东: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