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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09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8-00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18 年 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伯中召集并主持。本
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企业购买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辰投资”)购买位于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 1 号中辰滨湖 CBD B1 栋 2301-2310 室,面积共 1,259.01
平方米,交易金额合计为 10,458,544.00 元的房产,用于公司经营场所。董事会
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购房合同签署等具体事宜。
    中辰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张伯中控股的企业,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张伯中先
生任中辰投资董事长、公司董事袁莉女士任中辰投资总经理、公司董事宋永莲女
士任中辰投资监事、公司董事张伯雄先生系张伯中先生弟弟。中辰投资为公司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中辰投资进行的关联交
易额累计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属于
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关联董事张伯中先生、袁莉女士、宋永莲女士、张伯雄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关联企业购买房产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环环保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