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环保:《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8-03-30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徽中环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定的 2017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667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5 股,不送红股。本次共计转增 5333.50 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0667
万股增加至 16000.50 万股,注册资本亦将由 10667 万元增加至 16000.5 万元。
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
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6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16000.5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0667 万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6000.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0667 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16000.5 万股,其他种类股零股。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