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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马迎三)2019-03-1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本人2018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
护的若干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
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8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
就本人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8年度共召开1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本年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8          18            0            0             否
 股东大会        5               2         0            3             否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恪尽职守,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
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2018年1月9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向关联企业购
买房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3月28日,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会计政策变更、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
计机构、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4月2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第二届董事会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控股孙公司增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6月6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向股东借款暨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3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与安徽中辰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8月1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9月10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收购兰考县
荣华水业有限公司90%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9月29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收购德江盛
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15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为安庆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担保、与安徽中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公司符合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预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
体事宜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23日,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确认关联交
易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和邮
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
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8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
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与公司2018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人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参与了公司经营目标、发展方针、各项经营战略的研究活
动;就市场环境、行业信息等重要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
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积极履行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报告期内就公司高管候选人事项进行讨论,切实履行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马迎三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