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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环保: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2019-09-09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9-098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确
定公司与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蜀山区西部
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DBO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中
标人。近日,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与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
厂二期)工程 DBO 项目《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
    本项目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本项目包括《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其中:
    (1)《设计-建造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自修复责任期满止。移
交后项目设施的修复责任期为移交日后十二(12)个月。
    (2)《运营服务合同》的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运营期为自本项目开始商
业运行日起五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同时,合同的总投资额与上市公司
实现的收入、净利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收益不及预
期的风险。合同款项回收分阶段按比例执行,存在款项回收较慢的风险。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中铁四局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了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DBO 项目
《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一
   (1)招标人: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王拐岗美食城
   (3)法定代表人:谢公平
   (4)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政府下属国有企业,履约能力强。
   2、合同当事人二
   (1)公司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 96 号
   (3)法定代表人:张河川
   (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与公
   司发生交易金额为 200 万元。
   (5)注册资本:618,213.944 万元
   (6)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实力雄厚,履约能力强。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合肥市蜀山区西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情况:
    本项目以 DBO 模式进行运作,乙方负责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
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尾水外排管线的设计、建设,并在运营期内负责蜀山区西部新
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尾水外排管线项目设施的运营和维护,
提供污水处理服务。
    (1)《设计-建造合同》中,乙方负责完成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中包含的
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桩、放线,土建安装工程,自来水上下水管及配
套工程,设备采购与材料供应,项目所需的永久性供水、供电、弱电、监控工程,
厂区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消防,化验检测,性能测试、验收、调试及试
运行等项目工程的全部建设内容和项目尾水外排管线的建设、厂外输电线路的设计
和建设(包含高可靠性供电费用等)等。
    (2)《运营服务合同》中,在整个运营期内,乙方根据合同的约定,运营、管
理和维护污水厂及其辅助设施,确保项目设施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承担相应
的成本、费用、责任和风险。
    3、合同期限:
    (1)《设计-建造合同》的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自修复责任期满止。移
交后项目设施的修复责任期为移交日后十二(12)个月。
    (2)《运营服务合同》的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运营期为自本项目开始商
业运行日起五年。
    4、合同金额:工程建设费 342,500,000 元;污水处理单价 0.658 元/立方米。

    5、付款方式:根据《设计-建造合同》及《运营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付款。

    6、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
出明确的规定。
    7、合同生效条件:
    本项目合同自各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合同能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本项目不会
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
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1、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DBO 项目《设计-
建设合同》
    2、蜀山区西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小庙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DBO 项目《运营服
务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