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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19-03-30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39,5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8%;本
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盛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 68,423,553 股。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35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524 号)同意,
盛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81 万股,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2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1,233,553 股。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91,233,553 股为基
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 136,850,329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36,850,329 股,其中首发前有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为 68,839,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1 名,为自然人股东史建军。
    (一)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史建军出具的承诺:
    “(1)自盛弘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盛弘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果盛弘电气上市 6 个月后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盛弘电气董事、监事或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史建军先生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动的议案》,对史建军先生的职务进行调整,调整后史建
军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述承诺,自 2018 年 3 月 27 日起十二个月
内史建军先生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9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3,939,54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88%,本次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 1 名,为自然人股东史建军。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流通数量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1      史建军          3,939,540         3,939,540                 0      注1
     合计               3,939,540         3,939,540                 0

     注 1:股东史建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939,54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 3,939,540 股。史建军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
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0 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盛弘股份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盛弘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盛弘股份对上述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盛
弘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