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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弘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5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
       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
       2018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及会议资料的签署以
       及监事权利的行使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
       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1、审议通过了《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2、分行南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惠州盛弘电气有限公
         2018 年 3     第一届监事会
 1                                    司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月 27 日     第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暨新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额度与期限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2018 年 4     第一届监事会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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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0 日     第十二次会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2018 年 4     第一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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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6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审议通过了《签署合作协议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
      2018 年 6     第一届监事会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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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7日        第十四次会议   2、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2018 年 6     第二届监事会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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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6 日       第一次会议   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8 年 10     第二届监事会
6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月 25 日        第二次会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 8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公司各项
    重要提案和决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程序、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以及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项内控制度规范、健全,
    无违规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
    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
    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财务报
    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 2018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
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部分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
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了公司资金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
则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该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 2018 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将持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要求,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监督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公司
重大决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等情况。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
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公司监事会成员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
平,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