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弘股份”)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以及“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
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
成时间延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2,28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4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28,920,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3,003,090.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5,917,109.4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7]4842000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项目建设完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地点
号 (万元) 入金额(万元) 成时间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
1 9,751.08 9,751.08 领亚工业园厂房 2018 年 8 月
产业化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
2 13,326.56 13,326.56 领亚工业园厂房 2018 年 8 月
建设产业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33.00 5,033.00 领亚工业园厂房 2020 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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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4 4,000.00 1,481.07 - -
还银行贷款
合计 32,110.64 29,591.71 -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金投入金额 额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
1 9,751.08 - 2019 年 8 月
目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
2 13,326.56 - 2019 年 8 月
化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33.00 - 2020 年 8 月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4 1,481.07 1,481.07 -
款
合计 29,591.71 1,481.07 -
注: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8 月到位,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
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原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一
年,在公司租赁的厂房实施。考虑到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稳定性,为降低募集资
金的使用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统一在自有物业实施。
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物色合适的自有物业需要时间,公司将募投项目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延期至 2019 年 8 月完成。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 领亚工业园厂房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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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20 年 8 月 2021 年 12 月
电能质 量产品建设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产业化项目
电动汽 车充电系统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建设产业化项目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重新履行了备案程序,取得了
深圳市南山区发改和改革委《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该项目无须进行环
评审批程序;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及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
新的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正在进行当中。
2、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
点为租赁的领亚工业园厂房。为更有利于公司研发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同时提升
研发部门管理效率。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目前经营场地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的寻
找符合募投项目建设特点,寻找区位、交通、人力资源、产业配套综合竞争力较
高的新地点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完成。
结合当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
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
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实际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
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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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
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
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
目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因此,公司监事会同
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事
宜,系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该事项
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项目延期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