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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弘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9-04-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盛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盛弘股份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58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8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4.4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28,920,2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3,003,090.5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5,917,109.4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420007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
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      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建设完成时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额(万      金投入金额   项目实施地点
                                                                          间
                            元)        (万元)
     电 能 质 量 产 品 建 9,751.0                    领亚工业园厂
  1                                       9,751.08                      2018 年 8 月
     设产业化项目                 8                            房
     电动汽车充电系
                          13,326.                    领亚工业园厂
  2  统建设产业化项                      13,326.56                      2018 年 8 月
                                56                             房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5,033.0                          领亚工业园厂
  3                                             5,033.00                                 2020 年 8 月
         目                          0                                    房
         补充流动资金及        4,000.0
  4                                             1,481.07                       -                   -
         偿还银行贷款                0
         合计                  32,110.
                                               29,591.71                       -                   -
                                    64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投入金额               金额
  1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            9,751.08                    -       2019 年 8 月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
  2                                           13,326.56                    -       2019 年 8 月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33.00                    -       2020 年 8 月
  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481.07             1,481.07       -
                     合计                     29,591.71             1,481.07       -

      注: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8 月到位,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
业化项目原计划于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开始建设,建设期一年。2017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建
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延期至 2019 年 8 月完成。


       三、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名称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
                        项目实施地点           领亚工业园厂房         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园2区6栋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20 年 8 月           2021 年 12 月
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业化项目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
                        项目建设完成时间       2019 年 8 月           2020 年 12 月
设产业化项目

      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重新履行了备案程序,取得了深圳市南山区发改和改
革委《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证》,该项目无须进行环评审批程序;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及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化项目新的备案及环评审批手续正在进行当中。


       (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租赁
的领亚工业园厂房,为更有利于公司研发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同时提升研发部门管理效率。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目前经营场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
路 1002 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 2 区 6 栋”。

       2、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为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的寻找符合募
投项目建设特点,寻找区位、交通、人力资源、产业配套综合竞争力较高的新地点实施募
投项目。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
产业化项目”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完成。结合当前“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四、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实际用途,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产生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
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五、相关审议和批准程序

   2019 年 4 月 2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以及“电能质量产品建设产业化项目”、“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建设产业
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完成时间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宜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属于董事会审
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事宜,系根
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履行
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实施地点变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嘉                    徐   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