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19-06-27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
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8-090), 公司股东肖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871,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7.2136%),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187,37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3.0598%。公司股东尹明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97,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1.0939%),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97,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1.0939%。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6);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公司股东肖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751,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40%),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962,95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5.09%。肖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尹明妹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 507,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37%),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超过 507,04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7%。
公司今日收到肖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 2019
年 6 月 26 日,肖舟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1%。根据《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
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股数(股) 股本比例
(元/股)
(%)
肖舟 大宗交易 2019-04-30 13.18 620,000 0.4530%
肖舟 大宗交易 2019-06-26 12.47 1,050,000 0.7673%
合计 - - - 1,670,000 1.2203%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注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8,751,799 6.3952% 7,701,799 5.6279%
肖舟 其中:无限售条
8,751,799 6.3952% 7,701,799 5.6279%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507,045 0.3705% 507,045 0.3705%
尹明 其中:无限售条
507,045 0.3705% 507,045 0.3705%
妹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为 2019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中肖舟先生及尹明妹女士持有的公司
股份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1、肖舟先生、尹明妹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
务规则的规定。
2、肖舟先生、尹明妹女士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
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
3、肖舟先生、尹明妹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
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肖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