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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2017-08-07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667.77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五家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 www.ccstock.cn)。并置备于发行人、
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网上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
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62.67 元/股。投资者按照此价格在 T 日(2017 年 8 月 2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投资者
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 2017 年 8 月 30 日(T+2 日)公告
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
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 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
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主承
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拟公开发行新股 1,667.77 万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
 发行股数
                              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的方式全部向网上投资者按
 发行方式
                              市值申购定价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或配售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
                              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发行对象                     购买者除外),且在 T-2 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
                              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符合《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实施细则》(2016 年 1
                              月修订)所规定的投资者
 发行价格                     62.67 元/股

 承销方式                     余股包销

 发行日期                     T 日,2017 年 8 月 28 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兆丰路 6 号

 发行人联系电话               0571-22801163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21-23219000



                                            发行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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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提示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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