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7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0 月 2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2、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表
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华标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7 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7-013)。
2、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
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
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