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4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

       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7.77 万股。本次发

       行股票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5,191,459.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7,597,528.5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57,593,930.45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9 月 1 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343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投资预算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核准情况        环评批复
                                        (万元) 使用量(万元)
       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                                        萧开管发        萧环建
 1                              2年      48,669.00     48,669.00
       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2015]41 号   [2015]1124 号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                                         萧开管发        萧环建
 2                              2年       9,983.00      9,983.00
       项目                                                        [2015]40 号   [2015]1125 号
 3     电动汽车轮毂电机驱动     2年      16,939.00     16,939.00 萧经技开发区       萧环备
    及控制系统研发项目                                        备案[2017]1 号   [2017]1 号
    汽车轮毂轴承单元装备
                                                              萧经技开发区       萧环备
4   自动化、管理智能化技   2年      15,169.00     15,169.00
                                                              备案[2017]2 号   [2017]2 号
    术改造项目
    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5                           --       5,000.00      4,999.40         --             --
    营运资金
                    合计                          95,759.40         --             --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
    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使用了部分
    自有资金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但由于前期募集资金尚未到位,故前期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累计
    使用募集资金 5,058.78 万元,主要用于分批购置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生产设备,目
    前已形成部分产能。该项目需分阶段购置汽车轮毂轴承单元磨超生产线、全自动
    装配线、数控磨床等设备,逐步组建生产线,设备采购、调试需要较长的时间,
    后期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加快投入,尽快投产。

         截至 2018 年 1 月 31 日,“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41.25 万元。因前期募集资金尚未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不及预期,
    后期将加快购置高端研发、检测设备和应用软件,引入研发人员,推进在行业技
    术及相关应用的重点研发进度。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相关设
    备的采购情况及市场发展趋势,为维护全体股东和企业的利益,公司管理层经过
    审慎研究,拟将“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
    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

    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

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本着对股东负责的原则,充分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密切

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并实现预期效果。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
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审慎的态度调整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符合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年产 360 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和
“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

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兆丰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兆丰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