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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会议由董事长孔爱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
(含 6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额度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余额调整至不超
过 6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以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单笔
交易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12 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
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