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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丰股份: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2018-07-04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丰股份”或“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合理利用闲置自

有资金,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将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
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于银行、券商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流动性高、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优先
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
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收益分配方式

    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其他

    公司与发行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额度内资金只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流动性高、稳健型、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等,并优先选择保本型理财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部
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
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在保证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适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
资、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提高公司收益,降低财务费用,更好地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在确保不影
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
度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
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额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
述额度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
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增加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兆丰股份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
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转及募投项目的进展,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基于上述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兆丰股份增加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额度增加至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人民币,
投资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