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27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7-015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
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 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 1868 号成都中南海滨酒店
19F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范庆新先生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6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其
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00 至 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6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
人,代表股份 51,708,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994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51,704,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9877%。
3、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
股份 4,4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6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0,315,8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9613%。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311,4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4.95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4,400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64%。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51,705,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313,115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8%;反对 2,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一般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通过。
本议案通过。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刘垚、刘志凯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