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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乐达: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7-020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庆新先
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7 年第三季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确保公司业务发展所需,公司
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 1 亿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冉光文
先生负责上述事项的实施以及相关合同的签署。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
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4、审议通过《关于<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加强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有效传递、
归集和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爱乐达航
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5、审议通过《关于<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和及时性,落实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
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
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规范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
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
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8、审议通过《关于<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
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9、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依法规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订了《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
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成都爱乐达
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