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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乐达: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29  

						证券代码:300696        证券简称:爱乐达           公告编号:2018-005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责任。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
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3月31日至今,财政部先后修订及新发布了部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
简称“新准则”),主要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 第14号—收入》;
    2、《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
    3、《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4、《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
    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
    6、《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7、《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其中,《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6月12
日起施行,其余新准则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和制定,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情况概述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
项,故本次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二)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中,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性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修改财
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当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
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收入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
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
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 的
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根据首次
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
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变更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
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
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非交
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后续计量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在处置时不能转入当期损
益,改为直接调整留存收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
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期初留
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于2018年初变更会计政策,
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上述新准则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
和其他综合收益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
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
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
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