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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9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
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关
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相应修订。本公司已按要求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
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变更前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中的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 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需
要调整可比期间比较数据的项目,按照《通知》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2016 年末/2016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报表项目
                                                                     年度影响金额
1、《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持有待售资产          无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于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
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
                                                   持有待售负债          无
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等进行了规定,并采用
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持续经营净利润   36,915,703.52
2、修改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在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
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等。
3、对比较报表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对于当期列
                                                   终止经营净利润        无
报的终止经营,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
重新在比较报表中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和 2017 年新增的政府补助适用该准则。
根据该准则,对于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 其他收益                    无
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由原计入营业
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
2、对新的披露要求不需提供比较信息。
                                                 资产处置收益         -117,267.23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营业利润                -117,267.23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利润表增加“资
产处置收益”项目,相应调整比较报表。          营业外收入                   -647.85
                                                 营业外支出           -117,915.08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文件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会计政策。
四、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变更公司会计
政策。
2、监事会意见
    2018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
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