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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300698            证券简称:万马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数不超过
人民币 3500 万元(包括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本议案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议案将提交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万马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95 号)核准,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
知》【深证上(2017)547 号】的同意,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并
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
资本由人民币 10050 万元增加至 13400 万元,股本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7SHA1026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
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预计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保批复
号                         总额        金投入
     通信及信息化设
1                        14,705.00    14,705.00 临发改备【2016】123 临环审【2016】131 号
     备生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2                         3,225.00     2,143.36 临发改备【2016】124 临环审【2016】136 号
     目
3    补充营运资金        10,000.00         0.00                   -                   -
            合计         27,930.00    16,848.36                   -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65,479,471.20 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银行存款
          25,479,471.20 元,银行理财产品 140,000,000.00 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概况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
          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运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
          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随着公
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公司短期借款均为
商业性银行借款,借款利率较高。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自身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进行
的。为节约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本数),使用期限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
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公司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
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35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500 万元(含本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已明确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或准备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