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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2018-07-20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之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
料后,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
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要求,具备
正常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职业操守、专业水平,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义谦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翁林炜先生、徐亚国先生、
马雅军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贺洪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吴锡群女
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全体独立董事:金心宇、韩灵丽、车磊


                                                   2018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