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威复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8-01-0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的相关要求,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威
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威复材”,股票代码“300699”)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11 月 20 日-21 日对光威复材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授课培训。此次培
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人员安排
1、培训时间:2017 年 11 月 20 日-21 日
2、培训方式:现场授课
3、培训人员:汪晓东
4、培训对象:光威复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华泰联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性规章、自律
性规则等,就(1)上市公司监管体系与法律框架;(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管人员的行为规范;(3)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约束;(4)
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的规范;(5)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6)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规范;(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交易行为规范;(8)关于
股东权益变动的一般规定;(9)关于大股东股份变动的规范等事项制作了光威复
材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材料,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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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行政法规及部门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
性规章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
司股票行为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自律性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系列
三、培训记录
本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底稿中保留了本次培训的材料、现场培训的照片
记录等必要底稿文件。
四、培训效果
本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通过现场讲解及讨论的方式
对光威复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培训效果良好。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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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晓东 张冠峰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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