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0 证券简称:岱勒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5 号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 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 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前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结果情况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岱勒新材”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长沙 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 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祥禾”)、上海 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鸿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 议 转 让 或 其 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合 法 方 式 减 持所 持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6,794,2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2453%)。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 华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三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2019 年 8 月 20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分别披露 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45)、《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 2019-055)、《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合计达到 1%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9-062),在减持计划期间,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已按预披 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了部分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次减持计划中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上海祥禾、祥 禾泓安和上 海鸿华累 计减持无 限售流通 股 1,647,979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 2.0000%。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2019 年 5 月 上海祥禾 集中竞价 20 日至 2019 23.863 625,400 0.7590 年 11 月 15 日 2019 年 5 月 祥禾泓安 集中竞价 20 日至 2019 23.903 605,679 0.7350 年 11 月 15 日 2019 年 5 月 上海鸿华 集中竞价 20 日至 2019 23.691 416,900 0.5060 年 11 月 15 日 合计 1,647,979 2.0000 2、股东前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578,500 3.1292 1,953,100 2.3703 其中:无限售条 上海祥禾 2,578,500 3.1292 1,953,100 2.370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496,500 3.0297 1,890,821 2.2947 其中:无限售条 祥禾泓安 2,496,500 3.0297 1,890,821 2.2947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719,200 2.0864 1,302,300 1.5804 其中:无限售条 上海鸿华 1,719,200 2.0864 1,302,300 1.5804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2、上述表中部分数据为四舍五 入的数据。3、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起进入转股期,本次减持前所持股 份占比系按照转股期之前的总股本 82,400,000.00 股计算;本次减持后所持股份占比系按照 公司最新披露的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转股后的总股本 82,400,260.00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2、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此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 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减持计划期限已 届满,减持股份的数量在减持计划内,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计 划实施期间,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已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二、股东未来六个月内减持计划情况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本次预计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 合计不超过 5,146,221 股,占岱勒新材总数的 6.245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 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通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份来源 上海祥禾 1,953,100 2.3703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祥禾泓安 1,890,821 2.2947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上海鸿华 1,302,300 1.5804 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减持事项的具体安排: 1、本次拟减持原因: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合法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 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根据证监会公告[2018]4 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第三条及第四条规定,截至 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 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股份的总数 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开发行前 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上海祥禾、上海鸿华投资岱勒新 材时间至岱勒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综 上,上海祥禾、上海鸿华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已获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减持数量及比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 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同时,祥 禾泓安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 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的,单个受 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 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本次预计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 让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5,146,221 股,占岱勒新材总数的 6.2454%。其中自本次 公告之日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合计不超过 4,903,405 股 (即公司总股本的 5.9507%),自本次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合计不超过 5,146,221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6.2454%),自本次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合计不超过 5,146,221 股(即公司总 股本的 6.2454%)。 具体如下: 上海祥禾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953,1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3703%);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953,1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3703%);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1,953,1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3703%)。 祥禾泓安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648,005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0000%);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890,821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2947%);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1,890,821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2.2947%)。 上海鸿华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302,3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5804%);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02,3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5804%);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不超过 1,302,300 股(即公司总股本的 1.5804%)。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可以根据 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 做出如下承诺:“自岱勒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持有的岱勒新材本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 的股份。本企业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 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本企业承诺及时向 岱勒新材申报本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 执行。”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 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 数量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期间,上海祥禾、祥禾泓安、上海鸿华将严格遵守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依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鸿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长沙岱勒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 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