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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创源文化: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3  

						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7-019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12 日—2017 年 11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2017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4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召国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共 50,89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215%。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 14 人,代表公司股份 44,88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001%;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17,1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14%。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5,02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284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9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0%;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01%;反对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3 日